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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18年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发布
2018-04-18
烟台市教育局

 烟教办发〔2018〕19号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有关学校:

  按照烟台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际,现制定《烟台市2018年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初中学生实验操作考试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市教育局成立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各县市区(每县市区为一考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考区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试范围与内容

  考试范围为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中的学生实验。内容包括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器材和实验药品、进行实验操作、观察实验现象、记录和处理实验数据、分析总结实验结论等。

  三、考务安排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4月18—21日,18日上午8时,全市统一开考,考题发放时间为4月15日。每场考试15分钟,每天考试场次由各考区依据考点考生人数确定。

  各考区于4月13日前将考试方案(含考点数、考场数、考生数及考务组数等)及考评教师(含主监考,下同)名单(见附件)报烟台市教育装备与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教育技术中心)备案。

  (二)考点考场设置。

  1.考场分别设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实验室建设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的要求,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室(含危险化学品室)管理要严格规范,达到标准要求。

  2.实验室位置与教学区相对独立。考点区域内安全通道畅通,医疗、消防等安全措施到位,卫生整洁,无噪音干扰等。

  3.每个考点须在考场外适当位置张贴《烟台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距离考场门口10米处设考试警戒线。

  4.配备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及质量等须满足操作考试的需求,并有一定数量的储备。

  5.考场必须配备监控设备,记录存储考试全过程。

  (三)考务人员选派。

  考务人员和考评教师由各考区统一选派(六区另行安排)。考评教师不得考评其所在学校的考生,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担任考评教师。考评教师须为本学科任课教师。对发现本校教师考评和非本学科教师考评的将全市通报。

  4月16日,市将按全市统一制定的考试等级评定标准,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对各学科考评教师进行专题培训,各考区要认真组织所有考评教师集中观看学习。考试期间,各考区要加强对各考点的检查指导,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市教育局将派检查员,分赴各考区进行巡视检查。

 四、考试办法

  (一)实验操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由市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命题,每科12道考题,依据操作要点确定等级。评价办法是:学生按操作要点正确完成一项,在评价栏里划“√”,错误和漏做的划“×” 。操作要点全部正确的评定为A等,一项有误的评定为B等, 两项有误的评定为C等, 三项以上有误的评定为D等,全误或未参加考试的评定为E等。

  (二)考试实行主监考负责制和考评教师一评二制。考桌要整洁,并要在适当位置张贴序号及实验名称,严禁将操作要点张贴在考桌上。

  (三)考评教师要严格按照考试等级评定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出评定。评定过程中须在考生评定表“问题记录”栏内注明相关信息,当场确定等级,考生签字,考评教师签字,主监考签字密封。

  (四)初三学生参加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初四学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初四考生不得参加初三的生物考试,处在休学期间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各考点组织考生现场考试,考生抽签确定所考试题。

  (五)因转学、休学等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经县市区初审,市教育技术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补考(已参加全市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不得补考)。各县市区于5月11日前将补考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技术中心。

  (六)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需出具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考试成绩按相应学科文化成绩与该学科满分(折算分)的比值进行计分。

  (七)六区的实验操作考试在严格执行本方案的基础上,由市统一组织,并由市教育技术中心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各考区于5月11日前,将考试工作总结以及各学校考生成绩明细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市教育技术中心(电子邮箱:dyscm@ytedu.cn),总结内容包括:考点数、考试场次、考生数,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等级的百分比,考试工作建议等。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初中学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对考试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考试期间值班电话:211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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