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教育局出台《威海市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明确了普通高中录取、特殊考生录取等办法。明年起,威海取消普通高中的择校生招生。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初中在籍学生都应参加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户籍在威海市以外、因回原籍参加升学考试导致不能参加我市学业考试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意见》规定,初二学生应参加信息技术、地理学科考试报名;初三学生应参加历史、生物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报名;初四学生应参加语 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报名。因转学、休学等原因,初二、初三期间未参加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等学科学业考试 的学生,同时参加上述学科补考报名。初三需要重考信息技术、地理等学科的学生同时参加上述学科重考报名。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14日。
自2015年起,我市取消普通高中的择校生招生。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违规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根据规定,各区市要在7月10日前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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