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正式出台
2017-06-29
四川在线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前,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减负集中整治。

  省教育厅强调,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教育局局长是辖区内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将减负要求落实到学校班主任、学科教师等每一个岗位和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对于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对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发布后仍顶风违规者,要严肃查处。教育厅中小学减负工作值班举报电话为028-86113375。

 【相关链接】

  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

  一、严守生命安全底线,不准实施违背教育规律和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行为。

  二、严禁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

  三、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不准侵占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学生文体活动时间、缩减学生休息时间。

  四、严禁违规补课,不准布置超时超量的课外作业。

  五、严控考试次数,不准违规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

  六、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不准违规以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中)考升学率和高(中)考状元。

  七、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准将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学校、教师的主要标准。

  八、严肃招生纪律,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笔试方式或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等为依据招生。

  九、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十、严格规范家校联系,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的心理压力。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