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2024-04-19
教育部
作者:

教语用厅函〔2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体悟中华优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思想实践,提升语言文化素养,激发文化自信自强。

 二、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三、赛事平台

  大赛官网:https://jdsxj.eduyun.cn。参赛者可通过官网报名参赛、上传作品、查看赛事通知和名单公示、下载证书等。各赛项赛程具体要求、工作安排等事宜均通过大赛官网发布。同时,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微信公众号(zhjdsdgc)、抖音号、视频号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四、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各赛项实施方案见附件。

  五、赛项组织

  (一)诵读大赛

  诵读大赛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赛区初赛(海外组除外)。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组织方式,组织参赛者在大赛官网进行知识测评,选拔推荐入围复赛作品、上传官网,赛区管理员在官网确认被推荐作品。

  海外组参赛者在大赛官网获取自主报名及上传作品途径。

  (二)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

  北京、天津、山西、吉林、上海、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宁夏等13个赛区组织讲解大赛初赛和复赛。北京、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6个赛区组织书写大赛初赛和复赛。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四川、贵州、甘肃等9个赛区组织篆刻大赛初赛和复赛。上述赛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方式,组织参赛者在大赛官网进行知识测评,选拔推荐入围决赛作品、上传官网,并在官网中确认入围决赛作品信息。

  不统一组织比赛的省份,参赛者可登录大赛官网自主报名参加相关赛项比赛,通过知识测评后,按要求上传参赛作品。

 六、赛程安排

  赛程安排包括初赛、复赛、决赛以及展示,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七、奖项设置

  各赛项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面向指导教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面向各地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学校及相关赛事组织单位和个人设立优秀组织奖(团体、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纸质证书,其他奖项在大赛官网自行下载电子证书)。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和数量按大赛相关制度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大赛全面统筹工作,大赛执委会(语文出版社)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工作、各分赛项执委会(各赛项承办单位)负责大赛具体实施。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积极配合大赛执委会和各分赛项执委会,结合本地区全民阅读活动、青少年读书行动和“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等工作部署,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赛事,保障赛事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赛项和各赛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办赛,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全办赛。

  (三)大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和学生踊跃参加。

  (四)参赛信息须依据大赛官网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五)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大赛执委会汤老师

  电话:010-65592960(工作日8:30—16:30接听咨询)

  邮箱:jingdiansxj@ywcbs.com

  附件:

  1.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方案

  2.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3.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方案

  4.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4月11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