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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发布
2019-02-28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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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服务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为主线,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补齐发展短板,提升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基础支撑,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教育大会精神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首都教育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首都教育的方方面面,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的宣讲和全覆盖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教育大会精神与抓好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落实、抓管理、抓学习,加快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

  2.将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抓好党建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促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重大教育决策严格按程序提交教育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审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3.抓好教育大会重点任务落实。出台《首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进一步完善首都教育改革发展“4+N”系列政策文件,健全落实工作机制,明确层层抓落实责任,确保落地见效。指导各区在5月底之前召开本区教育大会,进一步完善区域教育顶层设计,推动教育大会精神在全市形成生动实践。推广贯彻落实教育大会精神的典型经验做法,树立首都教育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发展教育的良好氛围,凝聚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4.开展机关管理年活动。深入落实《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重“痕”不重“绩”等突出问题,发扬“严、实、快”的工作作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体系、流程体系、数据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大力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协同合作,全面提升法治化、精细化管理意识和能力。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落实通报制度,着力提升全系统管理效能。加强对直属单位工作指导,深入推进直属单位改革。

  5.着力强化学习调研。深化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大兴学习、调查研究之风。密切关注国内外教育改革的新动向新趋势,围绕创新教育、未来教育、网络教育等深入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以筹备召开人工智能与未来教育国际研讨会为契机,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对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方法的深层次影响,持续推进北京数字学校及相关优质资源的共享和应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加大对委托调研课题的指导、参与力度,更加注重自行研究和调研成果转化。

二、以服务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为主线,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

  6.服务保障各项重大活动。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充分体现70年来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师生良好精神面貌。统筹好服务保障重大活动和推进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关系,更加自觉地做好教育民生工作,以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7.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坚持安全稳定压倒一切,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强化各项工作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和预案管理,坚持做好形势研判、工作部署、督导检查和应急值守等环节工作,坚决完成好各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维稳安保工作。加强国家总体安全观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课堂、讲座、论坛、社团、网络等管理,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重要阵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不断提升舆情引导能力。

  8.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以“平安校园”建设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抓手,一校一案狠抓建设标准落实,年内各区实现验收达标率不低于7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雪亮工程”,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全面推进学校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中小学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规范。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综合治理,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9.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增学位3万个,着力缓解入园难。健全管理机制,研究出台《普惠园认定与扶持管理办法》,制定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管理机制,探索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机制。推进落实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实施清单管理,强化幼儿园监管。加大对学前教育内容监管力度,开展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治理。进一步完善无证园改造提升工作机制,推进无证园治理取得明显进展。推进学前教育教研全覆盖。

  10.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两个指导意见,优化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布局,集团覆盖学校新增100所,重点推动回龙观、天通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的实践探索。完成第二阶段扩优改革任务。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市级统筹,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加快推进优质学校建设,研究出台市级统筹优质学校管理制度,同步推进基本建设、师资储备、课程开发等工作。继续推进城乡中小学校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开展第二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验收,启动先进校评选。加大对专门学校发展的指导力度。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成特教资源网一期资源建设,确定北京特殊教育中心建设方案。为1000名残疾学生提供就学辅助性服务。开展民族教育发展现状调研,组织第八届“民实杯”教学大赛,强化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修订《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

  11.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研究出台《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布局结构,扩大优质高中规模,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保障。启动普通高中多样化评估,分类引导和精准支持高中改革创新,促进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办出品质。做好新高考背景下高中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工作,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完善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指导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

  12.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取消特长生招生,全部名额用于派位,城六区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和比例。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属地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上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严肃查处各类与招生入学挂钩以及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的行为。指导各区完善划片工作办法及片区公开查询机制。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从今年开始到2021年,逐步将普通高中现有各类招生方式整合为统一招生、校额到校和自主招生,将优质高中50%以上的招生名额分配到一般初中校。做好高考本科招生批次合并和艺术类报考录取工作改革。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3.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以服务保障重大活动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持续开展“一十百千工程”,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深化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深化课程育人,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建设和管理。强化管理育人,提升辅导员、班主任等育人能力和水平。落实《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

  14.完善实践育人体系。推动落实《依托社会大课堂完善中小学实践育人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功能,拓宽学生实践平台,丰富社会大课堂资源。加强劳动教育,研究落实国家关于劳动教育的政策文件,深化市级学工学农实践体验活动,推动劳动教育有效实施。持续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施本科教育教学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职业教育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推动高校加大学生实习实践比重,强化实习整体设计及过程管理。加强和改进国防教育。

  15.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升体育课堂教学质量,强化课外体育锻炼,健全竞赛活动体系,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逐步推广一校一品体育教育改革试点,加快发展校园足球,大力推广冰雪运动,全面加强奥林匹克教育。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中小学生防近视、控肥胖工作,提升健康教育实效性。

  16.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完善学校美育课程体系,切实改进美育教学,发挥舞蹈和戏剧课程试点校、京剧进课堂实验学校示范作用,进一步丰富美育课程供给。推进落实戏曲进校园工作计划,扩大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受益面。深入推进高等学校、社会力量支持小学体育美育发展项目,注重引导优质资源支持农村地区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17.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减负30条,研究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研究出台《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组织召开中小学劳动、美育、德育等学科教育大会,促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研究出台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指导学校统筹均衡安排每学年开设的科目和课时,探索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策略和评价方式。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对课程方案执行、课程标准落实及教材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反馈并推动改进。

  18.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教材管理办法,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编写、使用管理。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用好马工程重点教材。开展中小学教材使用情况普查,严禁以校本课程教材、境外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加强义务教育统编三科教材和普通高中新教材培训。研制中小学地方教材建设规划,完善地方课程教材编写审定制度。建立健全校本课程教材区级审查机制。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引进课程教材排查。

  19.创新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工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组织开展第二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推进中小学语言能力提升计划和市民语言文化大讲堂工程。开展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和语言文字测试工作。

 四、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0.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落实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深入推进市属高校分类办学,进一步研究确定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以本为本”,组建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立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研究专项,建设高校优质本科课程,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深入推动央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学科结对共建,加快高精尖学科建设。分批重点建设一批一流专业,强化高校专业群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完善专业预警机制,引导高校建立和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市属高校博士生联合培养力度,落实高校学位授权审核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工作。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检。

  21.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积极主动服务“三城一区”建设和高精尖产业发展,深入实施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打造高质量创新平台,高质量实施科研计划项目。进一步加强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开展第二批立项高精尖中心的中期评估,完善运行机制和保障政策,引导实现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推进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实施,探索建立保障中青年骨干人才开展科研和成长发展的机制。深入推进北京实验室建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统筹规划和绩效管理。开展北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建立一批北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提升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

  22.发展适应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开展10所左右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30个左右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30个左右工程师学院及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遴选建设工作。为乡村医生岗位定向培养90名医学大专生。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北京市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制定“未来工匠”培育工程的文件和标准,全面推广“职业素养护照”。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化中德合作胡格教育模式改革。

  23.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组织民办学校(幼儿园)分类登记工作。引导和支持民办高校打造优质品牌。研究制定民办高校章程审核工作规程、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标准及监管办法,深化民办高校年检结果应用和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探索建立办学风险社会预警工作机制,依法查处违法办学行为。巩固成果,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指导各区完善白名单、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部门协同的校外培训市场联合执法机制,探索第三方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信用分级评估和动态管理。

  24.大力推进城教融合。加快推进《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十大工程。开展学习型城市示范区建设和评估;评选认定市级“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市级职工继续教育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推进第三期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项目;开展第十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继续开展第四批“学习指导师”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五、强化开放协同,推进教育交流合作

  25.优化教育空间布局。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统筹空间布局,扎实推进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电影学院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新校区建设,启动“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建设。推动相关高校向郊区转移,积极推进各区都有高校。强化统筹服务力度,推进良乡、沙河高教园区向结构合理、要素齐全、职住平衡、充满活力的科教及产业融合新城转化。协调部分央属高校加快新校区建设。统筹推进城市副中心基础教育设施项目按期完工。推动各区整顿压缩培训机构。

  26.积极推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教育部门定期沟通协商,推动落实《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力支持雄安新区教育发展,实现援建三所“交钥匙”学校开工建设,以“建3援4”项目为基础,继续丰富支持项目和方式。积极推进通武廊教育协同发展,进一步强化对北三县的教育支持。紧密结合世园会举办和冬奥会筹办,与张家口开展各类教育合作。推动现有京津冀高校联盟启动1-2个重点项目。探索部分高职院校跨省市自主招生。

  27.统筹推进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进一步加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实施新疆、西藏、青海、内蒙、河北教育扶贫项目,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实施“引智帮扶”工程,推动23所市属高校与本市9个区的34个低收入村结对帮扶。深化京沈、京豫、京鄂、京赣、京银、京什等教育合作交流,积极构筑教育合作共同体,实现合作互利共赢。

  28.进一步扩大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研究出台《北京国际学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北京学校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指导各区和各级各类学校稳步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深入开展“一带一路”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实施外国留学生“一带一路”奖学金。支持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试点推进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中等及以下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加强孔子学院(课堂)质量建设。精心打造国际学生北京夏令营等品牌交流活动和境外教育推介活动。进一步加大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力度,深入推进京港澳青少年交流机制建设,做好在京港澳台侨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六、坚持高素质专业化,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9.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制定我市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中小幼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积极宣传师德典型,涵养教育情怀,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0.全面加强教师教育。落实《北京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办法》,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解决中小学教师来源不足问题。全面落实“十三五”时期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规划、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促进干部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创新干部教师培训方式,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园)长发展工程、名校长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室,开展高校教学类名师团队评选,着力培育卓越干部教师。实施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协调创新学校计划。持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促进通州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31.全面优化教师管理方式。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研究制定幼儿园人员配备管理规范,建立教师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领域、行业)调整机制,积极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推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基础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方式改革,推行“区管校聘”、交流轮岗、学区走教等方式。推进教育系统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和方式,研究推进中专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和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的自主评聘改革。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符合各级各类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为教师减负。

  32.不断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调整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优化绩效工资结构,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重要岗位和艰苦岗位倾斜,形成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落实《北京市市属高校绩效工资管理规范》,推进高校和职业院校教师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

 七、强化督导职能,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33.深化教育督导制度建设。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调整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委员,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推动落实《北京市教育督导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教育督导重大决策与事项。完成第十一届督学换届工作。定期发布教育督导报告,与教育执法相结合,强化督导结果使用,狠抓落实整改。

  34.推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实施市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做好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县)评估认定申报工作。启动实施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做好迎接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相关工作。聚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政。围绕学位问题整改、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对各区政府和行业企业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

  35.强化学校督导工作。深入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出台《北京市幼儿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督导评估。组织实施市属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复查工作。稳步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强化督学责任区建设。开展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评议考核,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持续推进学校内部督导建设。

  36.科学实施教育评估监测。开展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编制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推进北京市职业教育质量监测标准研究,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工具。开展北京电影学院等7所市属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指导北京警察学院做好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北京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组织北京高校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开展北京地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做好全市教育工作满意度调查。

 八、坚持依法治教,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37.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机制,切实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进一步明确细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教育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指导监督,层层压实执法责任。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行政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教育违法行为。探索推进专门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高校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依法治校基本标准。加强教育法治研究基地建设。

  38.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完善各类教育投入政策,按照“两个只增不减,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要求,努力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探索全面推进绩效成本核算。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教育系统指导监督。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贫困生调查机制,完善学生资助程序,适时调整学生资助范围和标准。

  39.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教育云和教育大数据建设,建成教育大数据平台,开发大数据分析引擎及前端展示平台,提升北京教育云环境支撑能力。落实教育信息系统集约整合工作,搭建北京教育管理服务门户,统一对外服务窗口,建设教育公共管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资源平台,年底竣工并投入试运行。培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样板,开展第一批“双百”示范行动。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强化信息化保障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教育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面向教师、学生和民办教育机构的诚信管理制度。

  40.加强学校后勤管理保障服务。提高后勤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学校后勤工作转型升级。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和在校就餐管理,落实市政府“阳光餐饮”工程。推进高校后勤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学校后勤整体服务保障能力。实施教育系统“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和高校碳排放管理规范标准,开展市属高校能效考核和高校节能考核工作。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关心关爱后勤员工的工作生活。

  41.做好就业创业精准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工作制度,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强化工作监管。拓展京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就业市场,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建立健全就业数据支撑体系,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质量水平,精准帮扶北京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完善“一街三园多点”创业园孵化体系建设,提升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线上+线下”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努力实现创业孵化团队数量及质量双增长。全力推进高校征兵工作持续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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