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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布《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2020-10-06
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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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基层学校接受的督导检查名目繁多,承担的非教学任务五花八门,有关部门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应接不暇等问题,日前,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分别从 “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的负担”“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的负担”“减轻各类报表统计的负担”“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四个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通知要求,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协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审批、报备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要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清单中的13条减负细则对于有效缓解学校非教学任务过重的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第四中学校长李丽辉说。长春市解放大路小学高晓杰校长强调,“这个‘清单’减掉的是教师思想的包袱,使思想更加解放,清掉的是校园不该有的负担,让教育更加返璞归真,使基层学校有更多的自主权,全心全意地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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