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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中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19-08-12
南昌市教育局
作者:
  南昌市制定的《南昌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有以下特点,予以说明: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如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按规定的科目“全科开考”,并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自主招生录取依据。
  二是遵循教育规律,注意防止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实行随学随考随清,生物、地理科目在初二学完即考。注意控制录取计分科目和总分值,地理、生物学科用等级呈现,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采用合格考的方式。
  三是结合南昌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改革。参考兄弟地市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分值设置进行了重新调整;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自主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是分批进行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和新建区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进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市全面开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五是在招生录取方面支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教育。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切实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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