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初中升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方案(2018年修订)》日前发布。新方案采取“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实施,即自2018年9月1日起,在新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中开始实施。其他年级学生继续执行原过程性考核方案。2020年完成新旧方案过渡。
今年入学的初一新生,中考体育过程性考核项目将调整,新增体质健康分,同时原本学习态度和学业水平的分值也相应调整。
过程性考核成绩分三部分
过程性考核满分共10分不变,计入学生升学考试总分。分数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二是学习态度考核成绩,考核学生体育课的出勤情况;三是日常体育课学业水平成绩,考核学生运动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为新增。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考核在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上学期进行,共5个学期,初三年级下学期不进行过程性考核。学校要如实保留学生每学期的考核成绩,最后一学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确定后,5个学期考核成绩累加,为学生过程性考核的最终成绩。不能对小数点后的数字进行取舍。
体质健康测试由第三方或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总分评定等级为及格及以上者可获得1分(满分),不及格者得0分。学习态度按体育课出勤率评定,由任课教师负责如实记录并根据标准评判成绩。学校要按课程设置要求,开齐上足体育课。计算出勤率的实际授课时间不得低于17周(51课时)。
因故不能上课者,家长要知情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递交请假申请。事假要经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签字同意;病假要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校医、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签字同意。未履行规定手续者,按缺勤记录。同一学期内,履行手续的事假、病假要分别累计。超过3课时者,超出课时按缺勤记录。因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批准的各项活动而缺勤者,按正常出勤记录。体育课出勤情况是评价学生学习态度的重要依据,教师要如实记录,各区和学校要严格按标准评分。
学业水平按学期考核成绩评定,考查学生日常体育课中运动技能的掌握情况。学业水平考核分为单元考核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每学期不得少于2项,每学年不得少于4项,且4项内容要分别属于不同的运动类别(田径、体操、民族传统体育和球类)。
单元考核在单元教学结束后进行。考核时,参与评价的教师不得少于3人,技评成绩为3人打分的平均数;量评内容要如实记录,按标准评分。学校要如实保留所有参评教师对学生考核成绩的评判,考核结束1周内公示学生成绩。学期考核成绩由单元考核成绩组成,在期末进行综合评定。学生学期考核成绩为各单元考核成绩的平均数。
单元考核和学期考核的成绩都采用百分制记录。采用10分制评分的项目,评分完成后要转化为百分制。小数点后的数字非“0”时,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根据学期考核的百分制成绩确定评价等级,根据评价等级确定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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