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委,各有关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依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57号)、市教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教职成〔2018〕4号),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探索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新路径,经市教委2019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照“做精做简”的工作原则,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坚持职业教育的培养方向,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促进教育公平,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紧密围绕对首都战略定位具有明显支撑和服务作用的产业领域,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为提升北京城市治理水平和服务品质、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项目类别
(一)高端贯培项目
以北京市重点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为招生单位,与本科高校和国内外企业协作,选择对接产业发展的优势专业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专业教育(其中本科教育通过专升本转段录取)。
(二)校企深度合作人才培养项目
以北京市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为招生单位,支持其与国内知名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本科阶段对接市属本科高校,三方合作培养契合北京城市定位和紧缺人才需求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其中本科教育通过专升本转段录取)。
(三)非通用语人才培养项目
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为招生单位,培养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的非通用语外语人才(其中本科教育通过专升本转段录取)。
(四)基础教育师资培养项目
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城市学院为招生单位,培养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以北京市学前教育专业的传统优势职业院校为招生单位,培养专业意识强、发展能力好的学前教育教师(其中本科教育通过专升本转段录取)。
三、招生管理
(一)招生对象
符合当年中考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
(二)招生计划(见附表)
2018年计划招生4020人,其中:高端贯培项目招生计划2770人,校企深度合作人才培养项目360人,非通用语人才培养项目招生计划100人,基础教育师资培养项目招生计划790人。
(三)招生录取
贯通培养试验各项目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通过提前招生或统一招生方式录取,按项目和专业类别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按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四、学籍管理
(一)对于高等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招录的学生,1至3学年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4至7学年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5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按相应学段实际学习时间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完成6至7学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专升本)毕业证书。
(二)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招录的学生,1至3学年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4至7学年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3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取得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4至5学年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者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通过专升本转段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完成6至7学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专升本)毕业证书。
(三)依据学生个人意愿,允许学生在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学段后选择毕业退出贯通培养项目,由学籍所在学校颁发相应学段的毕业证书,毕业后学生不再具有贯通培养资格。本科院校招录的学生只能在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学段后选择毕业。
五、教育教学
(一)整合优质教育资源,聚焦创新人才培养
1.基础文化教育阶段各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引进优质高中课程予以强化;基础文化课应区别于普通高中的课程框架,要为专业培养目标服务,并将职业认知和职业素养渗透其中,努力构建以初中毕业生为起点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本科教育阶段与市属本科高校联合培养。
2.学生入学后基础文化课程教育阶段不分专业,进入专业课程教育阶段可按学校规定申请相应专业。
3.试验院校要与合作院校、合作企业或其他合作单位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共同设计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整合校内外教师、设施、实验、实训等资源,构建整体设计、系统培养、贯通实施、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新机制。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学生面向未来的核心素养
1.基础文化课程按照素质教育的理念搭建课程体系,开展通识教育,引入大学先修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健康素养,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国际交往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专业教育课程瞄准高精尖产业人才需求,通过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国际大型企业的合作联合培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计划,培养国际化、高水平、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3.试验院校要重视校企合作,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支持各院校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同成立工程师学院,探索“人才共育、师资共建、设备共用、技术共享”的校企深度合作运行机制,发挥工程师学院和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在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4.全方位推动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教学评价、教学资源开发利用创新,推行小班化教学、选课制、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实施启发式、参与式、讨论式、探究式等教学改革,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切实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市教委成立贯通培养试验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处室按照责任分工指导相关学校做好改革试验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试验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区、各试验院校做好相关政策解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筹协调开展试验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各区教委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辅导工作。北京教育考试院要研究制定招生录取办法和转段考试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要加强对试验实施过程的跟踪研究和质量监测。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试验院校开展改革试验所需经费,按照财政相关预算管理规定予以保障。
(三)明确各方责任
1.试验院校是贯通培养试验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与各合作单位建立紧密联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推进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做好项目风险评估和相关调整预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 .试验院校要加强教师培训力度,按照素质教育的目标和要求,逐步建立适应贯通培养试验项目的教师队伍,尤其要注重基础文化课程阶段的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试验院校聘请高水平外籍教师参与改革试验,逐步将外籍教师教授的课程从语言类课程向专业技术类课程转移。
3.对接试验院校的本科高校要积极参与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设计,要提前谋划接收贯通培养项目学生的相关事宜,做好与试验院校在招生录取、专业建设、课程改革、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衔接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4.贯通培养试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试验院校要及时上报市教委。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附件 | 2019年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招生计划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招生规模 | 招生院校 | 对接本科高校 | 招生专业 | 招生总数 | 最低分数线 |
高端 贯培 项目 | 2770 |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 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未来网络与大数据技术、生物医药与基因工程技术 智慧电子商务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800 | 430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 | 智能设备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程造价、 人工智能、无人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 商务数据分析应用 | 400 |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工商大学 | 管理会计、财务大数据应用、国际金融、金融投资与财富管理、智慧商业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休闲旅游策划与管理、视觉传达与设计、室内设计、智慧建筑管理 | 400 |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 软件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240 | |||
北京劳动保障学院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智慧养老与健康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智慧城市设施安全管理、智能楼宇信息技术 | 240 |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 北方工业大学 | 国内安全保卫、法律文秘、司法信息安全、 司法助理、法律事务 | 200 |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 北京农学院、北京工商大学 | 风景园林、城市花艺景观设计、宠物医师、 生物应用技术、食品营养与安全、旅游管理 | 180 | |||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 首都医科大学 | 护理 | 70 | 460 | ||
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 轨道交通车辆运用、轨道交通供电、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 | 240 | 430 | ||
校企深度合作人才培养项目 | 360 | 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 | 北京联合大学 | 文物保护与修复(与故宫博物院合作培养) | 50 | 430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与联想集团合作培养) | 50 |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智能汽车技术与应用(与上汽大众集团合作培养) | 30 |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与百度集团合作培养) | 30 | ||||
北京市商业学校 | 云财务会计(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培养) | 50 | ||||
北京市商业学校 | 电子商务(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培养) | 30 | ||||
北京市商业学校 | 新能源汽车技术与市场营销(与祥龙博瑞集团合作培养) | 30 | ||||
北京市丰台区职教中心学校 | 智能汽车技术与应用(与北汽新能源公司合作培养) | 30 | ||||
北京市丰台区职教中心学校 | 非遗传承与设计(与首创乾元有限公司合作培养) | 30 | ||||
北京市丰台区职教中心学校 | 餐饮艺术与管理(与便宜坊集团合作培养) | 30 | 420 | |||
非通用语人才培养项目 | 100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捷克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阿尔巴尼亚语 | 100 | 520 |
基础教育师资培养项目 | 790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英语(中小学英语教师) | 100 | 460 |
北京城市学院 | 北京城市学院 | 小学教育(含北京国际艺术学校定向招生) | 90 |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 首都师范大学 | 学前教育 | 90 |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 首都师范大学 | 学前教育 | 90 | |||
北京城市学院 | 北京城市学院 | 学前教育 | 90 | 430 | ||
北京市丰台区职教中心学校 | 北京城市学院 | 学前教育 | 60 | |||
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 | 北京城市学院 | 学前教育 | 60 | |||
北京市商业学校 | 北京联合大学 | 学前教育 | 90 | |||
音乐学(师范类)、科学教育 | 60 | |||||
小学教育 | 60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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