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4】1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14年我市中考中招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4年我市中招工作总体目标: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二、强化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一)坚持强化统筹管理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强化统筹管理,在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实行“市县统一,以市为主;市县联动,统分结合;集中招生,分批录取”的组织形式;继续坚持和完善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宏观管理,招生工作专门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统分结合的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四个五”工作运行机制
继续坚持和进一步完善“四个五”工作机制,即进一步完善“五个统一”: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考试政策、统一招生录取程序、统一录取时间及地点、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坚持实施“一次报名、一次考试、一张志愿表、一条龙录取、一份录取通知书”的“五个一工程”,统筹管理各类学校(含行业办学)的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完善计划审核、投档、录检、监察、材料打印“五环运行”的录取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中考报名、中招录取、高中阶段学籍、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五号统一”管理,统筹中招录取、高中阶段学籍和高考报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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